為進一步鼓勵和規范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發揮社會科技獎勵在激勵自主創新中的積極作用,構建符合科技發展規律、適應我市實際情況的社會科技獎勵體系,為進一步提升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注入正能量,煙臺市科技局制定了《關于鼓勵和規范煙臺市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分為四個部分,根據近兩年國家和省有關科技改革的各類文件精神,融入了不簡單以專利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和衡量標準、注重實用價值、明確科研誠信監督管理機制等內容。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二部分是“設立和運行”。規定了我市社會力量設獎的基本條件、責任主體、獎勵名稱規則、獎勵章程、評審機制、公示要求、國家安全義務等內容。
第三部分是“監督和管理”。規定了監督職責、設獎重大事項和評審報告制度、監督和審查制度。
第四部分是“服務和扶持”。對獎勵水平較高,社會反響較好,有效促進我市重點產業科技進步和產業發展的市社會科技獎勵獲獎成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名申報山東省科學技術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