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加強醫療機構價格管理,提高醫療服務價格監管水平。
二、決策依據
在《煙臺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標準(2020年版)》的基礎上,整合近兩年修訂的醫療服務項目和可另收費一次性醫用耗材目錄,編印《煙臺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標準(2022年版)》。
三、目標任務
根據本市工作實際,規范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管理,區分管理層次,不斷提升我市醫療服務價格監管水平。
四、具體舉措
各公立醫療機構在不超過《煙臺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標準(2022年版)》規定的價格標準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向下浮動,確定實際執行價格;非公立醫療機構價格政策按《關于規范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煙醫保發〔2022〕12號)有關規定執行。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原文件價格標準與本文件價格標準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煙醫保發〔2022〕16號-關于印發《煙臺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2022年版)》的通知.pdf
單 位:煙臺市醫療保障局
科 室: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科
聯 系 人:仝延濱
聯系電話:0535—6893037